作者:朱永华
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,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,保障群众身体健康,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,我市计划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制高污染汽车(即“黄标车”)通行措施,限行方案正由市公安局制定(3月21日珠江晚报)。
技术检测显示,给空气环境带来严重污染的pm2.5颗粒,其主要元凶一是工业上燃煤企业排放废气,二是建筑或道路施工、城市扬尘,三是机动车的尾气排放;而机动车尾气排放对pm2.5贡献最大的就是我们俗称的黄标车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“两会”工作报告里,也把淘汰城市中的黄标车作为政府今年的一项工作内容,可见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。
实际上,相比起其他内陆城市,珠海由于占据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,再加上这些年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治理,珠海的生态环境一直处在全国城市前列,但尽管如此,珠海的环境保护依然不容乐观。相关报道显示,虽然珠海已连续多年空气质量i级(优)天数在200天以上。但十年来珠海空气质量优等天数呈下降趋势,至2013年已少于空气质量良好天数2013年首次出现了轻微污染和轻度污染,分别是45天和4天。
珠海在珠海市民群众的心目中一直拥有蓝天白云,青山绿水,并以“空气可以罐装出口”为傲,然近年来每到秋冬季节出现的灰霾绕城现象,却让珠海人开始担心:珠海最可骄傲的资本似乎正在缓缓离去。其实,珠海在淘汰黄标车这一问题上,无论是启动的时间还是规定要求的力度,以及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政府补偿,和全国其他城市相比都做在了前面,有的做法甚至被其他地方所借鉴。但遗憾的是珠海自身落实情况却差强人意,珠海从2011年9月就着手准备淘汰黄标车,并在2012年12月1日起就对全市包括迎宾路、人民路、九洲大道近50条道路进行限行。相关报道显示,珠海市交通局更在去年9月初便发出通告,要求全市仍在营运的2000年底以前注册登记的3555辆黄标车,在2013年内退出营运,并从当年10月8日起,未退出营运的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,交通和交警部门将对这些车辆作出相应的处罚。但时至今天近半年过去,这一“黑名单”似乎并没有得到落实。
非但如此,从报道的情况来看,珠海交通局又计划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制“黄标车”通行措施,这个“第二阶段”从何而来我们暂不得知,但这样的再次“限行”却让我们感到不解,淘汰黄标车在珠海不仅早已形成了共识,也早已按部就班的付诸了行动,且政府不但给出了较“丰厚”的补偿政策,还给了黄标车经营者充足的“缓冲期”,现在无论如何也已经到了可以“全面禁止”的时候了;而且从节约的角度出发,如果现在不采取“全面禁止”的态度,在利益驱使之下,难以避免再有新的黄标车通过各种渠道加入进来,到2015年全面淘汰黄标车,注定会造成不少新的浪费,且扩大限行也会增加执法资源的投入。
尤其是珠海的生态环境保护已经经不起时间的拖延,延后一年淘汰黄标车,所投入的污染治理费用和时间将会呈几何式扩大,珠海的“罐装空气”可能就会往后延长数年甚至数十年,更值得思考的是,现在全面淘汰黄标车,即不存在替代问题,更不会给珠海经济发展带来任何影响,相反,珠海淘汰黄标车步子迈大一些,早一天淘汰,却让珠海早一天受益,珠海的“罐装空气”也会早一天“出口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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