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齐鲁网 2016-08-06 08:41:08
作者:朱永华
近日,大连部分高校多名学生反映,大连某家公司用校园贷骗数百名学生后失联。原本按照协议,学生通过校园贷平台购买公司培训课程,该公司会提供奖学金让他们还款,但从今年5月起,该公司停止汇款并失联。报道调查显示,这家培训公司不但与大连多所高校签有合作协议,还在个别高校开有选修课,且全程都有高校教师负责监制,事件发生后,涉事高校均称与培训公司只是一般合作关系,对数百大学生被骗贷的事情毫不知情,目前警方也已经介入调查。
高校本身就是给学生传授知识和研究学术的场所,对校外企业培训进入高校和开设选修课,第一是要严谨,第二是要慎重,尤其是培训企业更是“无利不起早”,不可能会给学生提供免费的培训。而高校即便与培训公司签署“一般的合作”,不求从中获益,也未必会将教学设施供对方无偿使用,更不会安排教师对选修课进行全程监制。如此众多学生遭遇培训公司骗贷,高校居然都声称“不知情”,对于连学生鸡毛蒜皮都能管到的高校而言,显然更不符合逻辑。
再看培训公司对学生实施的骗贷过程,按照学生的说法,学生只要愿意参加培训听课,愿意与校园借贷平台签署协议,将所借款项4700元直接转给培训公司,不但可以作为培训费用,培训公司还可以奖学金的形式逐月返还给学生用于还贷,这意味着学生不仅可以免费参加培训,培训公司还要额外承担学生借贷产生的利息。非但不赚钱还要“倒贴”,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愚蠢的企业营销吗?这种几乎不用思考就能得出的诈骗方式,不仅没有引起学生和高校的任何注意,反而有数百位学生陷入其中,培训公司在履行承诺几个月后,悄然“失联”,几乎就是顺利成章,最初的兑现不过是为了吸引更多学生上当,将上百万元收入囊中,不“失联”才是怪事。
显然,在法治社会下,无论这种诈骗犯罪如何藏匿失联,最终都会被绳之以法。然而对于众多被骗学生而言,要完全追回被骗损失基本是不可能。学生与校园贷平台签署了借贷合同,无论走任何法律途径,如何“喊冤”,也必须履行偿还的责任和义务。我们在为这些被骗学生的轻信感到痛惜的同时,还是需要追问,究竟是谁“引狼入室”,是谁在给骗贷的培训公司进入高校牵线搭桥?学生涉世未深容易受骗上当,而作为精英阶层的高校老师和管理者,又如何在这样“小儿科”的骗局面前失手呢?
在警方介入、问题还没有彻底查清和对外披露之前,妄下任何结论都是猜测,但有一点或可以肯定,培训公司进入高校并堂而皇之的开设选修课,注定是经过高校的允许。既然高校与培训公司存在合作协议,对于培训公司如何向学生收费,高校注定既有所了解,更不排除对“借贷奖学金返还”收费模式的认可,绝不可能“毫不知情”。虽然本身作为培养学生成才的高校,将骗贷的培训公司引入校园,想想都是笑话,但只要是“无心之错”,坦诚并与警方合作,能将学生被骗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,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,也算是一种弥补和负责任的态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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